I have to admit, I never force anything. I only do what comes easy to me. I only write when I immediately know how to do it. If I falter for a moment, I put the thing aside and do something else. 我必須承認,我從不勉強自己。我只做對我來說輕而易舉的事。只有在我立刻明白如何去做時,我才會動筆。如果我稍有遲疑,我就會把它放在一邊,轉而去做其他事情。 ——尼可拉斯·盧曼(Niklas Luhmann)
這是一種自然而然的工作方法,只做那些讓自己感到舒服的事情。
這有助於保持工作的新鮮感和創造力;同時能避免,因強迫做事所造成的疲勞和挫折感。
我的想法是,有時候堅苦奮鬥不一定是必要的;
看看人家,著作等身;
用這種在外人看來很輕鬆的方式,也是能把工作做得有聲有色。
那麼實際應用怎麼做呢?
我寫,就是在寫一則筆記的時候,寫到覺得無力、無味,就要換另一篇來寫。
重點是能持續,不斷的在工作;
寫作不停,而不用在乎是否一篇文章能寫好、寫滿。